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可回收输液袋(瓶)回收处置项目(二次)
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 AHQSZB【2025】018-1 |
项目名称 | 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可回收输液袋(瓶)回收处置项目(二次) |
项目实施依据、核准及申请 | 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文件《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卫医密(2020)149号文件《关于印发全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可回收输液袋(瓶)回收处置项目(二次)申请报告 |
竞价方式 | 公开竞价 |
招标人 | 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标的地点 | 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 |
处置内容 | 本院区涉及医用一次性输液袋(瓶)回收处置 |
处置方式 | 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要求,坚持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要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转运处置医疗废物,要求三个日历天进行一次回收处置工作。 |
实施范围 | 院区涉及医用一次性输液袋(瓶)回收处置工作。 |
考察现场 | 发布公告期内自行考察,招标人不再另行组织考察。以便在编制竞价文件和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及各种措施费用,定标后不再调整各种费用,如不踏勘,所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自负。 |
最低限价 | 一次性输液袋(瓶)最低限价为:1200.00元/吨 |
投标人(竞买人) 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营业执照包含此项目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2.1、投标人(竞买人)为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安徽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中可回收输液袋(瓶)回收企业推荐名单(每一批)中的推荐企业》或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2.2、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近3年以来(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时间),投标人(竞买人)在贰级及以上医院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报名方式及文件获取 | 请与2025年0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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