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泸县中医医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医疗废物处置服务,总预算合计:20万元(人民币)。现就此事广泛征求意见,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陈述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泸州市生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市环函〔2023〕86号)文件精神能在本市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当就近转移和利用处置,泸州市辖区内只有一家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四川绿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且与医院距离最短,故决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定供应商:四川绿行环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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