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卫生健康局投资5901万元,对瓮安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进行扩建。本次扩建新建8t/d的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场所,扩建完成后全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至16t/d(其中:现有蒸煮车间处置能力8t/d,新建焚烧车间处置能力8t/d),扩建完成后全厂处置类别为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瓮安县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进行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公示包括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建设项目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征询表等内容,可登陆网址查阅和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47h6ou745HScLenJCh09Q?pwd=fts6 提取码: fts6)。欢迎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瓮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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