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协议
公告日期: 2024-12-19
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协议
[ 2024]怀天源服字第 1015 号
委托方(甲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怀化市天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12007700794565
地址:怀化市红星路7栋水务大楼二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小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甲方委托乙方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有关事宜,经协商并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医疗垃圾,是指甲方在经营活动中因使用医疗药品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以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具体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医疗垃圾交由第三方或自行擅自处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运输本合同之外的废物的主张。
第二条: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按照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关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怀发改价费规[2024]4号),根据甲方实际开放床位数、医疗废物产生重量等情况,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期内,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9佰陆拾参万币仟而作佰币拾币元整(小写:630000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