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医疗废物转运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1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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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招采类型 | 服务 |
医疗废物转运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医疗废物转运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12月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医疗废物转运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全年总费用控制在19.8万元以内(含13%增值税),超过采购预算的作无效处理。
服务期限: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在乐山市市中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资质相应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并提供二级维护保养服务;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供应商相关经验(业绩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有一年及以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和二级维护保养服务经验,并提供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2、服务内容:根据业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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