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客舱医疗废物处理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 客舱医疗废物处理服务 。
1.2 项目编号/包号: CZ2023011816 。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预算3.5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元,人民币) | 含税总价限价(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医疗废物 | 千克 | 10000 | 3.5 | 35000 | 【具体按国家税率政策为准】 |
注:1、以上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交货/服务地点:贵阳龙洞堡机场2号路贵州航空有限公司
1.7 交货期/服务期:框架合同,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采购交货期。
1.8 合同期限: 3年 。
1.9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竞价。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为3年周期截止时间),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并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已开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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