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康监狱采购医疗废物处置及医疗废物运输、灭菌后垃圾转运处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GM203224W22206
1.2 项目名称:江苏省新康监狱采购医疗废物处置及医疗废物运输、灭菌后垃圾转运处置服务
1.3 预算金额:人民币26万元
1.4 最高限价:人民币26万元
1.5 采购需求:采购医疗废物处置及医疗废物运输、灭菌后垃圾转运处置服务。本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 行业划分:其他服务
1.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 服务地点:江苏省溧阳市竹箦镇周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核准经营范围需包括:HW01医疗废物)(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如自身运输医疗废弃物的,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供应商与运输方的有效合同(或其他有效的委托证明材料)、运输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
2.4 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6日17时30分。
3.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3.3 方式:
(1)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前须前往登录e交易平台主页(https://www.ejy365.com
文章推荐:
江苏省新康监狱采购医疗废物处置及医疗废物运输、灭菌后垃圾转运处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邵阳市宝庆医院(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