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第一医院受南昌市第一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昌市第一医院关于委托医疗废物处置市场调研公告(第三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南昌市第一医院关于委托医疗废物处置市场调研公告(第三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791-888622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昌市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昌市第一医院采购科老食堂八楼805间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老师 0791-888622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昌市第一医院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老师 0791-88862286
代理机构地址: 南昌市第一医院采购科老食堂八楼805间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满足医院对医疗废物处置的需要,现对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及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即《医疗废物分类名录》中所规定的医疗废物(废水和污泥除外)。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将采购人产生的医疗废物运至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2、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80个周转箱并且每天消毒后送到采购人,并使用专用车辆收集采购人的医疗废物。
3、安排专人负责,工作人员接受培训后上岗,需执行职业安全相关要求,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收运采购人的医疗废物。
4、供应商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和《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进行交接。
5、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散漏等事故,由供应商负责应急清理、消毒。
6、供应商必须保证在采购人正常工作时间收集外运,并做好交接,做到日产日清,24小时内运输车辆清洁进入采购人单位,并且按照规定路线装运。
7、供应商应把收集的医疗废物运至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进行焚烧或符合国家标准的其它方式进行处置)。
8、采购人如有特殊情况,供应商应该随叫随到及时处置采购人产生的医疗废物。
9、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在重要医疗废物检查中被通报批评。采购人有权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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