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峨眉山市医康养综合服务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峨眉山市医康养综合服务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562639、5527855传真:0833-5539955
地址:峨眉山市万福西路660号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1)项目名称:峨眉山市医康养综合服务体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峨眉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门急诊医技大楼、第一住院大楼及第二住院大楼、体检中心及教学培训楼、行政科研综合楼、后勤楼、感染科楼、其他配套用房建设等,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设施设备、绿化、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核定编制床位800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扬尘控制,落实施工期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采取喷雾抑尘、洒水抑尘、加强道路清扫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使用合法备案的施工机械。运营期4台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后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密闭结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紫外线消毒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后排放;感染科楼产生的负压带菌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紫外消毒的方式处理后,引至感染科楼楼顶排放;本项目设置Ⅱ级A2型生物安全柜,检验操作过程产生的含菌气溶胶通过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空气过滤器(HEPA)过滤,过滤后的废气通过排风井引至门急诊医技住院楼高空排放,检验操作在检验室通风橱内进行,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风井引至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楼顶高空排放;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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