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ZCZB-YS-2024-085
项目名称:沂水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65.00万元
最高限价:65.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沂水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项目 | 1 | 医疗废物转运、无害化处置服务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65.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供应商须具有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1 医疗废物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及处置等),具备医疗废物(HW01)中的不少于以下五类废物的处理能力(收集、贮存、处置、转运等):废物类别包含感染性废物841-001-01、损伤性废物841-002-01、病理性废物841-003-01、化学性废物841-004-01、药物性废物841-005-01;③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④各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⑤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4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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