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拟对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兹以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二、项目概述:
序号 | 危废名称 | 危废代码 | 形态 | 包装方式 | 处置单价最高限价 | 采购量分值 (单位:分) |
1 | 废水池固体废物(污泥) | 841-001-01 | 固体(以实际清掏后压滤、干化、消毒、含水率低于15%后打包好的重量) | 密封袋装 | 5元/kg | 40 |
2 | 过期药品 | 841-005-01 | 固、液体 | 密封箱装 | 20元/kg | 20 |
3 | 实验室废液 | 841-004-01 | 液体 | 密封桶装 | 50元/kg | 20 |
4 | 废血压计 | 841-024-29 | 固、液体 | 密封箱装 | 150元/台 | 5 |
5 | 废温度计 | 841-024-29 | 固、液体 | 密封箱装 | 5元/支 | 5 |
6 | 运输费 | 2000元/车 | 10 | |||
合计 | 100 |
三、报名及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涵盖HW(841-001-01、841-004-01、841-005-01医疗废物及900-024-29含汞废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重大违法记录,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廉洁保密的工作原则,保证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的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合法合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比选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双方签字或盖章);
3.报价单(格式自拟);
4.比选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及其他商家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一份即可(格式自拟,为节约成本不一定需要制作成专业标书样式),需以密封形式提交,封面上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注]:本次比选项目不再单独提供其他文件。递交比选文件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比选文件须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选项目。
五、比选要求:
本次比选报价公司均以比选文件报价单的最终合计分值(最低报价/报价*采购量分值)最高为中选公司,院方再次和中选公司进行第二次议价,第二次议价价格作为实际结算单价,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购买数量结算。
六、报名及现场比选时间、地点: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不收取任何费用。
2024年4月26日15:00,在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1号楼10楼电教室进行现场比选,报名商家需到现场参与。
联系人:谢老师、陶老师 联系电话:0831-3334485。
七、监督及投诉电话:
院纪委联系电话:0831-33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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